21便民:[好文章] [切换城市]

...

男子强奸女子又拿走钱,遗弃女子致其死亡,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

【案例】每当夜色降临时,陈女士看到万家灯火,心里很不是滋味。现年45岁的陈女士已离异多年,女儿不在身边,自已越发感到孤独。在一次同学聚会上,陈女士与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刘某相聊甚欢,相互推杯换盏,不一会两人就有了醉意。聚会结束后,刘某架着陈女士到附近宾馆开了房。第二天早晨,服务员收拾房间卫间时,发现陈女士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已无生命体征。后经法医鉴定,陈女士生前受过性侵,死亡原因为酒后呕吐物堵塞气管窒息而死。经刘某交待,其与陈女士发生性关系后,看陈女士睡得很香,就悄悄穿好衣服,拿走陈女士包内5000元钱,离开宾馆,后经调取宾馆走廊监控,刘某离开时间与陈女士死亡时间存在较大差异,印证了刘某的供述(案例经真实案件改编)。6uY21便民网

男子强奸女子又拿走钱,遗弃女子致其死亡,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对刘某的行为定性有争议,以下笔者谈谈自已的看法,敬请发表您的观点,共同讨论。6uY21便民网

本案中,刘某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uY21便民网

男子强奸女子又拿走钱,遗弃女子致其死亡,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利用妇女醉酒与其发生性关系为强奸罪中的其他手段,醉酒状态中的妇女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此时,与其发生性关系就违背了妇女的意志。6uY21便民网

陈女士虽然在同学聚会上与刘某聊得很好,相互都喝了不少酒以至陈女士处于醉酒状态,被刘某架着到宾馆开了房间,刘某趁陈女士醉酒与之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6uY21便民网

刘某对陈女士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男子强奸女子又拿走钱,遗弃女子致其死亡,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

本案中,刘某与陈女士发生完性关系后,离开宾馆房间时,陈女士仍处于醉酒状态,没有生命危险。陈女士的死亡是由其呕吐时,呕吐物堵塞气管窒息而亡,因此,陈女士的死亡与刘某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刘某是否涉嫌不作为犯罪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刘某将醉酒的陈女士带至宾馆,甚至强奸了陈某,都不属于致人死亡可能危险先行为,因此,刘某就没有作为的义力来源,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6uY21便民网

但刘某应对陈女士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刘某将处于醉酒状态的陈女士带入宾馆就产生对陈女士的安全保障义务,此为民事义务,在陈女士仍处于醉酒状态时,刘某就独自离开宾馆,对陈女士的死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6uY21便民网

刘某涉嫌盗窃罪

男子强奸女子又拿走钱,遗弃女子致其死亡,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6uY21便民网

盗窃罪是指行为人采用和平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改变占有关系,致使他人受到财产损失的行为。6uY21便民网

刘某趁陈女士醉酒状态,临时起意,将处于陈女士占有状态下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6uY21便民网

男子强奸女子又拿走钱,遗弃女子致其死亡,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

结语: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本案中,刘某涉嫌强奸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刘某对陈女士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6uY21便民网


(浏览:)